A:實驗室經常碰到客戶要求對窗簾面料進行耐汗漬色牢度駕檢測,這期我們講一下窗簾面料有無必要進行耐汗漬色牢度檢測? Q:紡織品耐汗漬色牢度是指用于評定各種有色紡織品耐汗液作用的堅牢度,盡管其是紡織品色牢度檢測中最常檢測的項目,也是GB 18401-2010強制性檢測項目之一。但是GB 18401-2010規定“窗簾等懸掛類裝飾產品不考核耐汗漬色牢度”。另一方面,窗簾或窗簾面料等相關的一些產品標準都也對耐汗漬色牢度進行要求。 FZ/T 62011.1-20
查看詳情 +Q:布藝類產品如何區分? A:布藝類產品按裝飾和(或)實用功能主要分為帷幔、餐用紡織品、家具用紡織、室內裝飾物。 各類布藝類產品: 帷幔:窗簾、床簾、門簾、布屏風等 餐用紡織品:餐巾、餐桌布/裙、口布、臺布、餐具墊、餐器包袋、圍裙、護袖、抽紙盒等 家具用紡織:布藝沙發、家具鋪蓋物、家具套等 室內裝飾物:床飾、墻飾、地飾(地毯除外)以及各種袋、包、裹、圍、夾、擺設等
查看詳情 +Q:服裝中那些起裝飾作用的部件、非外露部件以及某些小部件可以不標注纖維成分及含量? A:按GB/T 29862-2013條款6.13規定:在產品中起裝飾作用的部件、非外露部件以及某些小部件,例如:花邊、褶邊、滾邊、貼邊、腰帶、飾帶、衣領、袖口、下擺羅口、松緊口、襯布、襯墊、口袋、內膽布、商標、局部繡花、貼花、連接線和局部填充物等,其纖維成分可以不標注。除襯布、襯墊、內膽布等非外露部件外,若單個部件的面積或同種織物多個部件額總面積超過產品表面積的15%時,則應標注該部件的纖維含
查看詳情 +Q:嬰幼兒紡織產品、兒童紡織產品如何區分? A:嬰幼兒紡織產品指年齡在36個月及以下的嬰幼兒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一般適用于身高100cm及以下嬰幼兒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可作為嬰幼兒紡織產品。 兒童裝紡織產品指年齡在3歲以上,14歲及以下的兒童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一般適用于身高100cm以上、155cm及以下女童或160cm及以下男童穿著或使用的紡織產品可作為兒童紡織產品。其中,130cm及以下兒童穿著的可作為7歲以下兒童服裝。
查看詳情 +Q:國內銷售的哪些服裝需要標注售后服務規定?售后服務期限為多久? A:一般紡織服裝不需要標注售后服務規定。但皮革、毛皮類服裝要標注。售后服務期限一般至產品售出之日起,不低于3個月。
查看詳情 +Q:國內銷售紡織服裝中填充物的纖維含量允差范圍如何界定? A:依據GB/T 29862-2013《紡織品 纖維含量的標識》,對于國內銷售紡織服裝,其填充物的纖維含量允差范圍有以下規定: 1) 當標簽上的某種填充物的纖維含量為100%時;纖維含量允差為0; 2) 當標簽上的某種填充物的纖維含量為>20%時;纖維含量允差為10%; 3) 當某種填充物的纖維含量為20%時;纖維含量允差為5%; 4) 當某種填充物的纖維含量為5%時;實際含量不得為0。
查看詳情 +Q:進口紡織服裝產品在國內銷售時,產品質量由誰對消費者負責? A:按GB/T 5296.4-2012規定,進口紡織服裝應標明產品的原產地(國家或地區),以及代理商或進口商或銷售商在中國大陸已發等級注冊的名稱和地址。 故產品質量由代理商、進口商或銷售商(中國大陸)對消費者負責。
查看詳情 +Q:機織羽絨服裝對于填充物羽絨的含量有zui低要求嗎? A:GB/T 14272-2011 《羽絨服裝》規定:羽絨的含絨量明示值不得低于50%。 注意:GB/T 14272-2011被GB/T 14272-2021替代,新標準GB/T 14272-2021將于2022年4月1日實施。 GB/T 14272-2021規定:羽絨的絨子含量明示值不應低于50%。
查看詳情 +Q:什么紡織產品建議標注使用或儲藏注意事項? A:如果產品使用或貯藏不當容易造成產品本身損壞,宜應標明使用或儲藏注意事項。如: 1) 錦綸絲織服裝防止發生勾絲; 2) 羊毛衫、羊絨衫貯藏時防蟲蛀; 3) 印花蠶絲類產品晾干時避免曝曬。
查看詳情 +Q:嬰童服裝依據GB 31701標注安全類別時,可以不寫年號嗎? A:可以。 GB 31701作為強制性標準,標注任意年號,都按現行有效版本執行。 標注安全類別時,建議: —嬰幼兒紡織產品標注“GB 31701 嬰幼兒用品”或“GB 31701 A類 (注意注明“嬰幼兒用品”字樣)。 —兒童紡織產品標注:GB 31701 B類、 GB 31701 C類等。
查看詳情 +Q:紡織服裝使用說明除了符合GB/T 5296.4-2012規定外,部分執行的產品標準在其基礎上另外增加了一些要求,常用的服裝標準主要有哪些? A:紡織服裝使用說明一般都需要符合GB/T 5296.4-2012,但除了這個要求以外,我們常見的服裝中有一些還需要另外增加了其他使用說明內容,這個主要體現在特定的一些服裝或特定人員穿著的服裝上,如牛仔服裝、羽絨服裝、人造革服裝、沖鋒衣、睡衣套、嬰幼兒服裝、校服等。
查看詳情 +Q:為什么服裝標識中產品質量等級、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仍需要標注? A:按GB/T 5296.4-2012《消費品使用說明第4部分:紡織品和服裝》規定,產品質量等級、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已不作為使用說明必須標注的內容,但由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27條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對于其仍有要求,故建議在服裝標識中繼續加以標注。
查看詳情 +Q:“GB 18401 B類”等于“GB 18401 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產品”嗎? A:不等于。 理由說明:問題中“B類”是安全類別,而“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產品”是產品類型。 按GB 18401規定,安全類別分為A類、B類、C類,產品類型分為以下三類: -嬰幼兒紡織產品 -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產品 -非直接接觸皮膚的紡織產品 注意: -產品類型與安全類別不能混淆,也不是一
查看詳情 +Q:品牌運行商、經銷商、加工生產商?服裝標識中制造者的名稱標注哪個更合適? A:按GB/T 5296.4-2012條款5.1要求,紡織品服裝應標明能承擔法律責任的制造者依法登記注冊的名稱和地址。故服裝產品的品牌運行商、經銷商還是加工生產商,哪家對消費者的產品質量負責并滿足以上要求,即可標注為作為產品標識中的制造者。
查看詳情 +Q:機織成人女裝中常見的“L”、“M”、“S”碼是否合規? A:不合規,機織成人女裝號型一般由“號”、“型”、“體型”三部分組成,號表示“人體的身高”,“型”表示“人體的胸圍或腰圍”,“體型”表示“人體的胸圍與腰圍的差數為依據劃
查看詳情 +Q:皮革、毛皮類服裝維護標識是維護圖形符號怎么標注? A:目前常用的皮革、毛皮類服裝產品標準有以下幾個: QB/T 1615-2018《皮革服裝》、QB/T 2822-2018《毛皮服裝》、QB/T 5244-2018《吊面毛皮服裝》、QB/T 5245-2018 《充絨內膽皮革服裝》。按產品標準規定,其標識按產品標準規定的標志、標簽要求執行,而不執行GB/T 5296.4-2012,故不需要標注維護圖形符號,而應按產品標準要求必要時附產品使用(維護保養)說明。[以簡明文字標
查看詳情 +Q:機織、針織服裝號型依據哪些標準? A:機織、針織服裝號型依據以下四個標準: lGB/T 1335.1-2008《服裝型號男子》 lGB/T 1335.2-2008《服裝型號女子》 lGB/T 1335.3-2009《服裝號型兒童》, GB/T 6411-2008《針織內衣規格尺寸系列》 一般機織類服裝號型按GB/T 1335標準執行,針織類服裝號型既可按GB/T 1335,也可按GB/T 6411標準執行。 注意需根據標準規定的適宜人員選擇合適標準。
查看詳情 +Q:若服裝標識中執行的產品標準標注有誤,遇到被市場監管部門抽檢時會引起后果嗎? A:若服裝標識中執行的產品標準有誤,一旦被市場監管抽檢,其后果會根據錯誤類型的不同而不同。但若標注的產品標準明顯不適用抽查產品的:如針織產品采用了機織產品標準(或機織產品采用了針織產品標準)等,則會判定使用說明(標識)不符合標準要求。
查看詳情 +Q:服裝面料、里料的纖維成分及含量?是否可合并標注? A:如果面料和里料采用同一種織物可合并標注,不是同一種織物,建議分開標注。 GB/T 29862-2013條款6.6規定,帶有里料的產品應分別標明面料和里料的纖維名稱及其含量。如果面料和里料采用同一種織物可合并標注。
查看詳情 +Q:這些常見的纖維名稱都不是正式的屬名,這些你知道嗎? A:市場中經常提到的化纖、人棉、人絲、澳毛、澳絨、天絲、冰絲、彩絲、舒彈絲、雅賽爾、雪尼爾等,這些都不是國家標準規定的纖維正式名稱。天然纖維名稱按GB/T 11951-2018《天然纖維 術語》規定,化學纖維名稱按GB/T 4146.1-2020《紡織品 化學纖維 第1部分:屬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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